工商部門查處微博損害他人商譽第一案
2013年09月11日 16:05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對小辣椒手機銷售方北京方萬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以微博編造虛假事實損害小米手機商譽一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并罰款15萬元。
今年4—5月,小辣椒手機創(chuàng)始人、北京方萬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大股東譚文勝多次使用微博發(fā)布商品信息、宣傳促銷活動,并向小米手機創(chuàng)始人雷軍發(fā)出挑戰(zhàn)。5月,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向工商機關反映譚文勝通過微博攻擊小米公司及雷軍,詆毀、謾罵小米產品。
經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調查,譚文勝利用微博發(fā)布的信息實為主觀臆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guī)定,屬于利用微博進行虛假宣傳和商業(yè)詆毀的違法經營行為。國家工商總局有關人員介紹,這是迄今為止工商部門查處的以微博損害他人商譽的第一大案。
(編輯:Jesse)
今年4—5月,小辣椒手機創(chuàng)始人、北京方萬源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大股東譚文勝多次使用微博發(fā)布商品信息、宣傳促銷活動,并向小米手機創(chuàng)始人雷軍發(fā)出挑戰(zhàn)。5月,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向工商機關反映譚文勝通過微博攻擊小米公司及雷軍,詆毀、謾罵小米產品。
經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調查,譚文勝利用微博發(fā)布的信息實為主觀臆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guī)定,屬于利用微博進行虛假宣傳和商業(yè)詆毀的違法經營行為。國家工商總局有關人員介紹,這是迄今為止工商部門查處的以微博損害他人商譽的第一大案。
(編輯:Jesse)





